问题 | 证券基金经济纠纷中,如何避免恶性竞争导致不良后果? |
释义 | 法律分析:证券基金经济纠纷常常涉及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恶性竞争可能会导致各方面的不良后果。因此,在解决证券基金经济纠纷时,各方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避免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不当利益并影响市场秩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市场主体应当遵守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市场秩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经营者采取以下行为,排除、限制竞争: (一)垄断协议;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集中经营; (四)其他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应当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经营活动,不得采取有害于其他公司、消费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竞争行为。 通过以上法律依据,我们可以看出,在证券基金经济纠纷中,各方要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利并影响市场秩序。同时,禁止采取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以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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