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据是解决证券基金经济纠纷的关键,而证据操纵会影响公正裁判结果。因此,在证券基金交易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任何形式的证据操纵行为。 法律依据: 1.《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规定了信息披露义务,并明确了证券基金交易过程中的真实性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规定,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证据不充分,不能证明所主张的事实关系的,由法院不予支持。 3.《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七条 规定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投资,并建立合理的风险控制制度,防范利益冲突等问题。 因此,在证券基金交易过程中,投资人应当保留所有交易记录和相关文件,证券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完善的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防范证据操纵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