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处罚如下: 1、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扣分的免年审;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小于12分,免费参加不少于三个小时的学习后,给予审验;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降级; 4、逾期未审验仍驾车,处200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驾驶证逾期后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驾驶证逾期一年内,只要提交相关材料,去车管就可以换新证书; 2、驾驶证逾期超过一年不超过三年,驾驶证会被注销,但是驾驶人只要重新考科目一,可以换取新证,延续有效期; 3、驾驶证逾期超过三年的,将注销驾照,驾驶证需要重新考试才能取得驾驶证。 吊销驾驶证的情形有以下: 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总之,驾驶证到期前的半年内,相关管理部门会向驾驶员发送短信信息,告知进行驾驶证的审核。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