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流程及标准
释义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须知
    一、投诉者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非本人投诉须提交投诉人委托书)。投诉时按排序依次反映问题。
    二、投诉者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具备下列条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
    2、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造成的。
    3、属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监察机构管辖的。
    三、集体投诉举报同一事件的,应选派2—3名代表进入投诉接待室反映问题,其余人员在外静候。
    四、投诉者应尊重工作人员,如实回答问题,认真听取工作人员对有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及其对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
    五、投诉时应当递交投诉文书,并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据材料。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监察员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投诉文书应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清楚所有内容,填写不详或不准确,将给调查处理带来困难或导致投诉无法处理。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投诉人应当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解决: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即劳动仲裁程序解决的;
    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即劳动仲裁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3、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 11: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