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给个人担保借款可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借款行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 4、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 企业之间借款的双方自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利息即可,注意利息约定不能过高。 一、非法借贷要承担什么责任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依照有关法规,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二、企业与公民的借贷协议哪些是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情形中,企业与公民的借贷协议无效,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如果是正常的借贷,比如因资金临时周转需要,企业和公民之间相互借贷,不违反法律规定。 三、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 为了避免借贷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保护债权人的经济利益,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民间借贷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 2、民间借贷订立协议,出借人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3、民间借贷利率应合法,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民间借贷及时催收,按照《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权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5、民间借贷运用法律,如果借款人不讲信誉,逃账赖账,债权人切莫采取扣押人质、强抢货物等过激的违法行为,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措施。 6、谨防“非法集资”式的民间借贷,一些个体企业或业主利用人们贪图高利的心理,抛出高利息诱饵,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间进行地下非法集资。 7、民间借贷签订合同,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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