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2、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3、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风险提示: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公司作为担保方,则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提供财产作担保的,财产将会被抵偿债务。对于公司内部出现的问题,如提供担保的手续不合法,未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提供担保是收到公司内部负责人的控制等,公司只能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再另行追究他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