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0年2月17日,江西九江一位28岁的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就在母亲准备割自己的肝救儿子时意外发现,儿子和自己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后来才知道,在1992年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因为管理不当导致两个新生儿被抱错,随即两家人起诉了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希望医院能为自己长达28年的错误赔偿相应的损失,一审判决中法院只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诉求,姚策养父母上诉后得到了维持原判的二审结果。 2020年当姚策父母发现儿子被抱错之后,就联系到了对方家庭,因为涉及姚策肝癌的治疗,所以就治病、鉴定、寻亲、误工这些赔偿姚策养父母起诉了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要求医院赔偿姚策养父母80余万元费用。但是法院对于其中部分诉求以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原本以为这件事到此为止了,但没想到姚策最终还是去世了。 随后姚策的养父母许敏和姚师兵则再次上诉,他们认为正是姚策亲生父母自身携带乙肝病毒的原因,才导致姚策得了肝癌,因此他们要求姚策亲生父母承担死亡赔偿金以及连带责任,但是根据法院给出的裁定,姚策亲生父母并不存在隐瞒病史,他们对于姚策的去世在法律上也不存在连带责任。因此许敏和姚师兵第二次上诉后,法院仍然以维持一审原判作为二审判决。 因为医院的管理不当,导致两个孩子错换了28年的人生,也导致两个原本没有任何关系的家庭因为孩子生病纠缠在一起,在这场诉讼中除了感情,还夹杂着复杂的房产、赔偿各种问题,这场悲剧所有人都是受害者,希望这样的悲剧不会再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