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的区别 |
释义 | 诉讼时效和取得时效是法律上两个不同的概念,具体区别如下: 1、二者的地位不同。我国实定法只规定了诉讼时效而未规定取得时效,同时社会主义法有意排斥取得试下。 2、二者的法律效果不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为行使权利的,义务人获得抗辩权从而致使权利人无法胜诉;取得时效经过,占有人自动取得占有财产的所有权和其他财产权。 3、二者法律效果实现的路径不同。诉讼时效法律效果的实现需要义务人积极追求,否则不发生;取得时效的的法律效果无需占有人积极追求,时效经过则自动取得占有财产的所有权和其他财产权。 4、制度设计的目的不同。诉讼时效意在促使权利人尽快行使其权利,保护义务人的时效利益和过去的法律关系;取得实效制度意在保持社会财产的流动性、物尽其用,保护现在的法律关系。 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的相关概述如下: 1、诉讼时效适用范围:适用于要求诉讼的权利主体,如起诉、上诉、申请仲裁等。 2、诉讼时效期限计算:诉讼时效的期限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从权利主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期限为3个月至30年不等。 3、诉讼时效中断和延长:在一定条件下,诉讼时效的期限可以被中断或者延长,如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权利主体因故不能行使权利等情况。 4、取得时效适用范围:适用于权利主体取得其权利的期限,如收回财产、要求付款等。 5、取得时效期限计算:取得时效的期限也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从权利主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权利可以取得之日起计算,期限为1年至20年不等。 6、取得时效中断和延长:在一定条件下,取得时效的期限也可以被中断或者延长,如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要求、权利主体因故不能行使权利等情况。 综上所述,不同的案件类型和法律规定对诉讼时效和取得时效的期限、计算方法、中断和延长等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应以当地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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