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需要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两种情况:1、夫妻双方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情况的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夫妻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三种情况: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不属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2、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构的债务;3、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