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纠纷,诉讼与打官司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打官司”就是“诉讼”一词的俗称,而“诉讼”则是法律上的专门术语。“诉讼”:“诉,告也;讼,争也。”也就是说,有了纠纷向法庭告诉,并在法庭上争辩是非曲直。这也表明,“打官司”的事情古已有之。
    诉是基于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一方当事人以另一方当事人为对方,向特定的人民法院提出的进行审判的请求。按照当事人提出诉的内容和目的不同,民事诉讼诉可以分为三类: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形成之诉)。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1: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