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防卫人进行防卫是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损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其目的是出于反击和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这是防卫过当的前提条件。实际上,防卫过当符合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仅仅是不符合第五个条件,防卫过当应具有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即正当防卫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和主观条件。这四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都不可能成立防卫过当,而是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挑拨防卫、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防卫第三者等。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一、防卫过度杀人怎么判 具体判定的刑期要由行为的恶劣程度,发生的时间、地点、行为人自己的态度等共同决定。主要考虑这几方面: 1、过当程度。过当程度的大小体现了社会危害性程度,因而影响到防卫过当的量刑。 2、防卫动机。在过当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其防卫行为是出于何种动机,例如是为保护国家的公共利益,还是保护本人利益,显然影响对防卫过当的量刑。 3、权益性质。正当防卫所保护的权益的性质,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应该加以考虑。 4、社会舆论。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还要考虑社会影响,既不挫伤公民正当防卫的积极性,还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