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怎么偿还共同债务? |
释义 | 离婚后原则上应当是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债务的。但若夫妻双方已经就共同财产分割完毕的,或双方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高利贷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1、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离婚后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则只由其一方承担。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4、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5、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8、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9、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什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具体如下: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具体如下: 1、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具体如下: 1、共同偿还的原则; 2、协议偿还的原则; 3、判决偿还的原则。 综上所述,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则是按份承担。一旦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各自承担的份额确定以后,夫妻一方对外履行了全部债务,有权就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债务已清偿为由拒绝一方的请求。 三、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1、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余下债务在确定偿还责任时,应当考虑双方实际偿还能力的大小。能力强的,应当适当多承担,能力弱的,可适当少承担。 2、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3、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当然,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但是往往这种情况是因为另一方没有钱,或是找不到对方的人,即使偿还了债务,能找另一方要,也很难。 4、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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