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积分标准:300分。如果达到积分标准,可以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实施细则》 第三条 在本市范围内的流动人口,符合《积分管理办法》积分入医规定的,其未在本市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龄前子女,可以申请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二)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 其子女为未在本市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且未在本市以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学龄前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