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户跑了物业费该谁承担 |
释义 | 租客不交物业费跑了房东应当及时补缴。 物业公司有权到法院起诉房东,要求房东缴纳物业费、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当房东按照判决书支付相应物业费后,可以依照租房合同约定起诉租客追讨物业费及相应的损失。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1、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2、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3、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4、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6、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物业费一般由做为房屋所有权人的房东承担,与租客无关,房东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客承担,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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