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拘留是一种短期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拘留之后需要立即上报检察院审查批捕,原则上要在3天之内,特殊的可以延长1-4天;对于重大案件可以延长到30天;在检察院街道申请之后,要在7天内作出决定。所以这样一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间应该是37天。如果需要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鉴定,这一期间是不算在内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