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行政诉讼如何委托人 1、行政诉讼案件委托人的办法:委托人应书面写好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法院的指定或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 2、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条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如何区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区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办法是二者的法律依据不同,一个依据的主要是行政复议法,一个主要依据的是行政诉讼法;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