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能继承宅基地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村家庭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结婚后如果户口没迁就还有承包权,如果户口迁走了就不是本集体经济的农民了,也就没有承包权了。不过第三十条还有一条规定就是“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也就是说出嫁了户口迁到男方所在的村,但是男方的村集体没给你分土地,那原来的村就不能剥夺你的那份承包地,无论如何只要你还是农村户口就理应获得一份承包地。因此,在一定情况下,女儿也可以继承宅基地。 一、如果农村户口没地怎么办 农村户口没有地是可以申请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三类土地可以调整承包给新增人口,符合条件的可以去申请土地: 1.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2.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 3.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 还有一个方式就是通过土地流转的办法取得农业生产用地。 其实,即使自己是农村户口,但并没有规定就一定要有土地,如果所在的村里已经没有多余的土地了,那自然也就无法分给的。只有等到村里重新调整承包地时,可以要求分得承包地。 二、民法典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夫妻就财产进行分配时,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妇女离婚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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