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本规范规定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