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情形是哪些 |
释义 | 一、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 1.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的; 3.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构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 二、双方当事人主体不适格: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四、违反法定形式,如房屋买卖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一、《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及什么属于无效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 1、意思表示真实; 2、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4、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4)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5)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6)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 (7)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8)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