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无效合同的认定 |
释义 | 1、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1)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2)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的;(3)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4)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构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2、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3)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欺诈、威迫和乘人之危;(4)违反法定形式;(5)合同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一、什么情况下合同会无效? 1、买卖权属有争议的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出售人应当对所出售的房屋拥有绝对的、无任何瑕疵的所有权,因为产权发生争议的房屋权属尚未确定,出售人并不一定拥有绝对所有权,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然无效。 2、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程序违反规定的合同无效 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而订立的合同,或者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审批才能生效却未经审批程序的合同等,这都属于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合同,履行这样的合同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会被认定为无效。 3、当事人没有合法资格的合同无效 如果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未获得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没有法人资格却以法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等,皆会被认定为无效。 4、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并因此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按照规定,违背当事人一方真实意愿的合同,包括欺诈的合同、胁迫的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而且,当事人进行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包括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伪装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是无效的。 二、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双方恶意串通的意思表示,隐藏于双方当事人的内心,一般需要从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客观行为来进行分析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