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上诉的结果是由二审法院做出的终审判决,即最终裁决。但是,如果当事人对终审判决不服,仍有可能提起再审申请。 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审查,由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原审判决或者裁定进行审查的一种诉讼程序。再审程序只适用于判决或者裁定,不适用于调解协议和裁决书。 再审的申请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一旦符合条件并被法院受理,再审程序将重新审查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对原判决或者裁定进行重新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逾期不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经过审查又无法改变原判决或者裁定的,可以在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判决或者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二)申请再审的理由是新的证据或者原审判决或者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 (三)再审申请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并且应当说明新的证据或者认为原审判决或者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