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立案提交补充资料无法成功,如何解决? |
释义 | 如果是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那么不能立案;如果是因为材料不齐全未立案的,应当补齐材料后重新起诉;如果是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受诉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投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好,我想补充一下网上立案的材料怎么才能补上 法律分析:首先,网上立案要确保自己准备好立案所需的相关材料,即:1、申请执行书;2、生效法律文书;3、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4、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的身份证明;5、委托代理手续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我想问下,我孩子转校了,原学校不给开学籍,怎么办 不可以,只有转了学籍才可以上学。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我想问下,房子出售了,本地么有住所,户口该怎么办?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如果是唯一的房产被卖出去的,户籍是需要转出去的,可将户口迁到本人单位集体户上或亲友处,凭房屋买卖契约、亲友同意落户证明办理。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我想咨询一下,如何在网上立案 网上立案流程:首先登陆本地法院网;注册并登陆;选择创建网上立案;选各区法院、民事、起诉、他人申请;上传本人正面照、身份证正反面;添加原告、被告、证据信息;上传起诉状、当事人身份信息、委托书、代理人执业证、证据材料;最后提交。证据材料有一份能通过就可以,不必全部上传。 网上立案后,接到法院通知后,请于五日内带纸质卷宗到我院办理现场立案手续,并在法院缴纳诉讼费用,逾期网上申请将被驳回。 网上立案后,因系统原因,相关信息法院于次日收到,请不要在网上立案的当日来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法院管辖的案件将被驳回。法律依据:《人民法院网上办案操作办法》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最高法院和省高级法院网上办案、电子诉讼档案管理和案件流程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审判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网上办案主要指充分借助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立案、审判、执行、归档等环节均在内网办案系统中运行和办理,实现无纸化办案。第三条 网上办案应当将全部诉讼类和执行类案件(包括行政非诉、国家赔偿、刑事内审)纳入网上办案系统管理。第四条 各审判业务部门要按照案件流程管理时间节点要求,将案件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录入内网办案系统,确保案件审理与网上办案同步进行。 我想问下,想把身份证改小十岁,目前可以 当事人一般不可以更改身份证上的年龄,但是如果是确有错误的可以更改。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申请办理身份证的,由监护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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