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头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手续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申请包头校车使用许可需要提交哪些手续以及办理的法律依据。具体来说,需要详细填写校车的基本信息、校车检验合格证明和行驶证,提出校车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具体方案,以及学校管辖地交警部门和校车行驶途经地交警大队的审查意见。办理的法律依据包括《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试行)》。 法律分析 一、申请包头校车使用许可需要提交哪些手续? 1. 详细填写校车的基本信息、校车检验合格证明和行驶证; 2. 提出校车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具体方案; 3. 学校管辖地交警部门和校车行驶途经地交警大队的审查意见; 4. 校车驾驶人员的有效证件; 5. 责任保险单或发票。 二、包头校车使用许可办理的法律依据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国务院令617号) 第十五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2、《内蒙古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试行)》(2012年12月18日) 第三章校车使用许可 第十二条校车使用实行许可制度。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条例》第十条规定,经旗县级教育、公安行政部门审查,报旗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放发全区统一的校车标牌。一车一牌,不得涂改、伪造、转让,不得挪用于其他车辆。 拓展延伸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校车使用许可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首先,需要提交校车设计方案。其次,需要提交校车制造企业出具的校车合格证明。第三,需要提交校车使用登记证。第四,需要提交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第五,需要提交校车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第六,需要提交校车保险合同。第七,需要提交校车管理制度文本。第八,需要提交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第九,需要提交校车安全技术档案。第十,需要提交校车驾驶人员培训合格证明。最后,需要提交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综上所述,申请校车使用许可需要提交以上材料。 结语 申请包头校车使用许可需要提交详细的手续,包括校车基本信息、校车检验合格证明和行驶证,校车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具体方案,学校管辖地交警部门和校车行驶途经地交警大队的审查意见,校车驾驶人员的有效证件,以及责任保险单或发票。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法律依据是《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具体流程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和证明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教育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批准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校车标牌。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一条 校车标牌应当记载本车的号牌号码、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发牌单位、有效期限等信息。校车标牌分前后两块,分别放置于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 校车标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与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一致,但不得超过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五节 变 更 与 延 续 第四十九条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六章 监 督 检 查 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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