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书填写说明是怎样的 |
释义 |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个人独资资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投资人信息”、附表2“联络员信息”、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投资人签署。 4、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原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企业投资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投资人的信息(附表1“投资人信息”)。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企业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增设(注销)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企业申请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2“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7、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按拟使用填写“名称”。 8、“经营范围”栏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9、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 1、申请书中“居所”是指投资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居所”、“企业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2、申请人在填写“出资方式”栏时,在选择项的序号上划“∨”。 3、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从业人数”栏时,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4、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人只填写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以个人财产出资变更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家庭成员应签名。 5、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如果您有能力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建议您向工商局递交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书,因为相比较个体工商户而言,个人独资企业更加规范稳定。您作为投资者,可以将公司交给他人打理,经营成果由您一人独享,在法律上比个体工商户受保护更多。在填写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时,请您注意为您指出的注意点,这些能提高您一次审核通过的几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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