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解除后,如何分配财产? |
释义 | 同居解除后,共同财产按出资和贡献分割,财产混淆则均等分割;个人工资、奖金、经营收益和合法收入归本人所有。首先,如果同居期间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解除同居关系后应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即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如果双方财产混淆且无法确认各自的出资比例,则应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均等分割。 其次,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解除同居关系后原则上应归其本人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