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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过后单位能解雇吗
释义
    法律中并没有限制用人单位开除工伤职工,换言之也就是单位其实可以开除工伤职工,但出于对工伤职工利益的保护,对此也是作出了限制的,而不是任由用人单位进行开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能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以经济性裁员的方式与他们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到期可否终止劳动合同,要根据工伤的伤残等级。
    一、建筑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可以吗
    建筑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1.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3.如果停工留薪期内原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据此,要想解除与建筑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不可以在停工留薪期间内。
    二、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终止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是法律允许的。但特定情况的劳动合同不能终止。
    这些劳动合同不能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上述情况的劳动者,即使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注意: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者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可以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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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3: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