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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税务登记证如何办理
释义
    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
    一、新开业户何时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1.纳税人应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5)银行账号证明;
    (6)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2.纳税人领取并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和《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一并提交地方税务机关。
    三、不办理税务登记应负哪些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人注销登记;在注销清算过程中未发现纳税人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行为的,在办结受理前的涉税事项的,应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注销税务登记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审核纳税人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如未按规定时限,则进行违法违章处理。
    2.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后,进行清算,主要有以下内容:
    审核纳税人是否已办结下列涉税事项:
    (1)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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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6:3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