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声明 |
释义 |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为了规避用工风险的一种证明材料,应包含员工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入职时间,解除时间等,最后写明日期,加盖单位印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依法生效,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凭证。 一、对用人单位的建议 在用人单位准备招聘劳动者的时候,一定要对所招之人进行详细了解,比如:其与原单位是否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其是否与原单位签订有竞业禁止条款或者保密协议。面对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企业不要和其签订劳动合同。应聘者提供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企业方可同其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若因情势所需,必须马上录用这种特殊工种员工,则可与应聘者签订协议,约定:如果应聘者隐瞒相应情况(例如没有解除原单位劳动关系),导致企业承担赔偿责任的,企业有权向其追偿,从而将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 二、大学离职证明怎么办理 1、离职证明是一段劳动关系结束的凭证,也是这份工作经历的凭证。离职证明应该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日期、离职日期,所在部门、担任职务及其他竞业协议需交代的事项,并加盖公司公章方可生效。且离职证明应该开2联,公司留存一份,员工留存一份。 2、对于员工来说,一份离职证明是劳动关系结束的凭证,主要用于提供给新公司作为入职材料,表明你已与之前公司撇清了关系,可以安心进入新公司上班了。另一方面离职证明也可作为产生劳资纠纷时的重要凭证。基于其用途,离职证明应该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日期、离职日期,所在部门、担任职务及其他竞业协议需交代的事项,并加盖公司公章方可生效。 3、对于公司来说,开具离职证明,也将自己与员工划清了界限。公司应将员工在司的基本信息留存好,并将离职证明编号,以便日后查证。为了离职证明的权威性,防止他人冒用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在公司存根、员工留存的两联离职证明间盖骑缝章。 三、离职证明的入职日期可以往前写吗 不可以的,入职日期关系到劳动合同期限,是要填写正确的日期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需要注明入职时间。同时还需要填写本人的离职原因,而用人单位需要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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