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注册新公司的优惠政策有以下四点: 1、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2、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 3、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4、阶段性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