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中合同原件丢失怎么办 |
释义 | 对于购房合同丢失,不要担心。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 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 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保险合同丢了怎么办 保险单是客户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它基本载明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理赔时的重要单证之一,所以它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通常情况下寿险合同的效力会延续相当长的时间,几年甚至几十年,如果不发生理赔,保险单一般是不会轻易“抛头露面”的。所以专家建议您保险单要妥善保管,要象对待您的存折或银行卡那样精心保全,不妨把它们放在一起。 保险单一旦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补发手续,办理补发保单手续时须携带投保人的身份证件、填写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并由投保人亲笔签名,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须填写委托授权书并携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补办后的新保单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没有任何影响。 保险专家也建议,长期缴费的纸质保单不太容易保存,建议大家能够复印一份保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发现保险单丢了,一定要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联系,携带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可以补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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