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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转让股权要遵循什么原则
释义
    公司股权转让的两项基本原则是,股权的自由转让原则和股权的概括转让原则。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等于注册资金吗?
    股权转让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只是作为参考标准。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条件下,由转让双方议价确定的。转让价格更多地是参考公司目前净资产、财务现况、无形资产以及今后的预期利润、发展前景、行业状况、业绩预期等。
    二、股东低价转让股权
    可以确定的是,股权的转让价格国家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双方可以任意拟定转让价格。1、目标公司情况调查,2、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3、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4、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5、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6、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根据公司类型的不同,法律对股权的转让有不同的限制。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内部转让完全自由,而外部转让则需要经过半数的其他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三、公司股权转让有何法律风险?
    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有:
    (一)股权转让风险一:公司负债风险
    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预计何时发生的。因此,处理原则和办法也是不同的。
    (二)股权转让风险二:债务转让法律风险
    1、既有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2、隐性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3、隐瞒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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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5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