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具有以下的情况之一,应认定为刑法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滥用职权罪通常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