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有成立章程吗? |
释义 | 分公司通常来说是没有章程的。依照相关法规定,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分公司的资金、业务等都受总公司的控制。总公司有公司章程,而分公司没有公司章程,只需要依法申领营业执照。 成立分公司需要公司章程吗 成立分公司需要公司章程。成立分公司需要拟定章程,可以参考总公司的章程来拟定。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成立分公司还需要改章程吗 设立分公司不需要修改章程。总公司的章程适用于分公司。 公司章程有哪些效力 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是: 1、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对其均产生契约的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 2、股东违反这一义务,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但应当注意的是,股东只是以股东成员身份受到公司约束,如果股东是以其他的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则公司不能依据公司章程对股东主张权利。 章程相对公司有哪些约束力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有哪些必须记载事项 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名称和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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