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调取证据的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审查和起诉期间收集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申请提取。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向其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随案移送,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调取。人民检察院移送相关证据材料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辩护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