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开庭前三日通知被告及辩护人,家属可询问辩护人开庭日期,也可在法院公告栏查看。辩护人可是律师、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刑事案件指侵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开庭时,家属可以询问辩护人开庭日期。如果知道案号,也可以在法院公告栏查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被告人为未成年人以外,所有刑事案件在开庭前都不会通知被告人的家属。但会在开庭三日前通知被告及其辩护人。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人民团体、或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亲友。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涉嫌侵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查、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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