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的嫁妆是个人财产吗 |
释义 | “嫁妆”是指新娘带到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这是由女方娘家支付的,但“嫁妆”究竟是送给婚后的婆家还是专为婚后的女儿准备的却因情况的不同而异。一般娘家陪嫁出于两种原因: (一)为了女儿过得更好些,贴补家用,或以备应急。 (二)尽量给女儿争取在男方家的地位,嫁妆多可以显示女方家有经济实力,这样可使女儿在家庭中得到更好的尊重。 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但是,依照不少传统的民间习俗,一般百姓通常认为,娘家的陪送只是娘家给予女方的个人财产,以供其在日后的生活中使用,而不是给男方的财产,因此是属于个人的财产。笔者同意这种观点。 一、女方嫁妆算彩礼吗,离婚时是否要退还 女方的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嫁妆,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以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但是如果有特别声明嫁妆属于女方私有财产的,应该归给女方。 二、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判断的方式与彩礼类似: 首先,还是看作为赠与方的女方父母有没有明确指定赠与对象: 如果女方父母明确指定该嫁妆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女方父母明确指定该嫁妆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女方父母没有明确指定赠与对象,则应该看赠与的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 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赠与的,那么该嫁妆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于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赠与的,那么该嫁妆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所以,在民法典生效以后,一方父母为夫妻双方出资购置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如果没有明确指定赠与对象,在婚前购置的,一般认定为其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购置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彩礼和嫁妆究竟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私人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彩礼和嫁妆都算作女人的私人财产,那么夫妻双方离婚以后,男方的私人利益会受到极大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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