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委托逐月划扣方式的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流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委托逐月划扣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月,一种是按年。1、逐月扣划还贷:在借款人正常还款1个月之后,管理中心即可依据贷款申请人《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于次月开始每月20日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归还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直到你的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只有100元为止。通俗来说就是贷款人自己不用还公积金部分的月供,而是直接从你的公积金账户里面扣。2、逐年扣划还贷:在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之后,管理中心即可依据贷款申请人《委托授权书》的委托,每年1次按指定时间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用于提前部分归还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其中约定保留金额为100元。在选择逐年扣划还贷的同时,委托人可选择降低月还款额或缩短贷款期限,并且每月仍需用自有资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应还本息额。一般来说公积金账户里面余额较多的选择这种会比较划算。申请办理步骤如下:1.在公积金网站上去下载一个【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然后按照要求填写。填写好的表格需要你的单位财务给你盖章。2.带好填写好的【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你的身份证不要大意的去银行办理。这里的银行一定要是你们单位缴存公积金的银行,除了这个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都是不行的!3.去了之后剩下的就交给银行的工作人员了,各种打印盖章签字按指印等等。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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