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党员被行政拘捕的一般不会开除党籍。 党员存在以下情况的,才会被开除党籍: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章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章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 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章,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