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厂里不给工伤赔偿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厂里不给工伤赔偿详情如下: 1、首先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伤害被认定为因工受伤,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等级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金额; 2、工伤赔偿标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3、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工伤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 如果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待遇: (1)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按原待遇支付工资; (3)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支付; (5)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享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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