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现行社保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有两类,一类人员属于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按职工工资确定缴费基数,费率按28%缴费;另一类人员属于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社平工资确定缴费基数,费率按20%缴费。参保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即单位职工由单位缴纳的20%划入统筹基金,职工个人缴纳的8%划入个人账户;即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12%划入统筹基金,缴纳的8%划入个人账户。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保人员符合以下3种条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退费: 一、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延续缴费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本人不愿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发本人; 二、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