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结婚证贷款能贷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结婚证是不可以到银行进行贷款的,如果贷款时没有抵押物,可以申请无抵押贷款,贷款利率会比较高。结婚证只是贷款中的准备材料,不能作为贷款时的依据。如果夫妻一方为担保人进行贷款,贷款最多可以发放三到五年。贷款额度的高低一般是由个人收入决定的,一般贷款金额只有固定收入的10倍左右。 一、借网贷的人死了会怎样,应该怎样处理 一般来说,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如果贷款是用于家用,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承担。当然担保还要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有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人担保贷款 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2、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 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如果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当然,如果是失踪人员家属代为还款的话,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进而保住房屋。 3、无抵押贷款 如果借款人当初选择的是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那么这笔贷款就不用偿还了。 二、农村房子抵押贷款流程 (一)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且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所抵押房产的条件: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三)贷款人需提交的材料: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个体户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结婚证;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申请书及贷款用途证明。 (四)贷款金融、年限及利率:房产抵押消费贷款起点金为5000元,较高额度不得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可到十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商业贷款利率执行,有利随本清,按月还本付息等方式。 (五)办理贷款时间及周期:客户所要抵押的房产需经过指定评估所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资质、所申请的借款金额、评估报告及律师意见书经审核后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年限,到房地局做抵押登记后借款人就可以拿到贷款了。客户提交所有相关资料到银行放款大概需要10天左右的时间,时间长短取决于房管部门的抵押登记时间。 三、按揭车可以抵押贷款不 按照规定,按揭车辆在未偿还其分期款项之前是不能够进行抵押贷款的,因为凡是抵押后的车辆产权都属于贷款机构,车主只具备使用权。而按揭车辆由于还未偿还完分期,产权还未归属于个人,因此不能进行抵押。 若个人提前还清了汽车按揭贷款,办理了解除汽车抵押的手续,当汽车完全属于购车人的时候,就能用汽车申请汽车抵押贷款了。 但是按揭车真的不能做抵押吗?其实也不然,根据多方了解,还是有一种方法可以进行汽车抵押贷款的,那就是二次抵押贷款。 所谓二次抵押贷款就是利用已经偿还的分期做抵押。我们知道贷款买车时,首付款比较多,贷款比例少,而且在还款一段时间后,又多了可贷额度,这样就能在部分贷款公司办理汽车二次抵押贷款。 注:如果借款人所需金额不大,且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可以考虑申请个人无抵押贷款。 法律咨询: 网友:汽车抵押贷款能贷多少? 律师:办理汽车抵押贷款,贷款额度通常取决于汽车的评估价格,不同的贷款机构,贷款额度有所差异,一般银行办理汽车抵押贷款,获得的贷款额度为汽车评估价值的60%左右,也有贷款机构提供的贷款额度可以到达汽车评估价值的80%,一般汽车的评估价值是由评估机构进行决定,评估依据为汽车的品牌、使用年限等。 通常贷款机构会对用于抵押车辆的品牌、使用情况、新旧程度以及牌照归属地等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评估,从而来判定用户可以贷款的额度,一般车辆的综合评分越高,获得的贷款额度也就越高,贷款车辆不同,额度也会有差异。若贷款的车辆为商用汽车,通常贷款额度最高不能超过汽车总价值的70%;若贷款汽车为私人车辆,那么贷款额度通常不超过汽车总价值的70%;若是二手车,那么贷款额度是由汽车的评估价值决定的,一般贷款额度为汽车评估价值的60%左右。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紧急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对分行发放的紧急贷款实行单独管理和限额近代制。分行应在总行下达的紧急贷款额度内,依据本办法规定,审批、发放和管理紧急贷款,确定对单个借款人的贷款方式、数额和期限,并对辖内紧急贷款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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