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违反哪些党纪 |
释义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挪用公款的解释为: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中工作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连带责任。在机关单位下属犯事,领导担责,一把手是机关单位第一责任人。出纳的报表和发放资金都必须层层领导签字的,你以为签字不担风险的,签字就是岗位职责。“谁负责,谁担责,谁签字,谁负责”。出纳挪用公款一是领导监管不力。单位管理混乱不到位,领导失职渎职。二是领导伙同犯案。领导跟出纳穿同一条裤子,伙同分赃犯事。 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如果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挪用公款违反哪些党纪的相关内容,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