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抵押有五种方式:预购商品房贷款、在建工程抵押、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和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其中,在建工程抵押是指以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作为担保,向银行贷款。办理房产抵押的方式有以下五种: 1、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 2、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3、以出让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4、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当事人具有合法的土地证、房产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屋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方式抵押土地使用权。 5、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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