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司法鉴定 |
释义 |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1、被鉴定人(伤者)携带上述资料需要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护理费用等相关项目的鉴定。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3.关于鉴定收费,鉴定费用一般是由当事人先行垫付,索赔时可要求对方支付该鉴定费用。4、等待鉴定结果。 一、交通司法鉴定程序 (一)选择伤残鉴定机构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伤残的,首先要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负责这起试管的交通部门委托公安部门的相关法医进行鉴定的,受伤者可以根据此鉴定得到应有的赔偿。 (二)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带的资料有:相关办案单位盖章和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或者是律师事务所委托书; 2、医院开的诊断证明要带上,初期的检查结果,损伤情况还有后期治疗好的CT片和诊断报告都要拿上。 3、在院期间的所有手术记录和检查结果记录。 4、鉴定的标准是以此次事故最终对于身体的损伤和以后是否会有什么并发症的治疗为准,如果是还在治疗当中,双方在协商赔偿事件的,要在申请书中说明。 5、伤残鉴定是需要收费,这个费用是需要申请人自交交的,并且在检查的时候,是需要本人亲自接受检查的。 (三)不服伤残鉴定结论如何 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后,法院会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按照我国最高法院相关规定,要是对鉴定结果不服,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不然是不可以再次申请重新鉴定的: 1、相关鉴定人员和鉴定机构都不具备鉴定资格; 2、在鉴定过程中有严重违法情况的; 3、鉴定结果结论明显有问题的 4、鉴定结果经过认证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般交通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需要等到你彻底治疗康复出院以后再进行评定的。 二、哪些情况下可申请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任何一次重新鉴定,都会使伤者承担非常大的风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5、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所以,为避免案件被重新鉴定,伤者应尽可能选择信誉度高的司法鉴定机构,最起码该鉴定机构被交警部门、法院及保险公司三家认可。 当事人不可为追求伤残级别而随便选择司法鉴定机构,特别是不可以选择那种在事故发生地没有合法、固定办公室的司法鉴定机构,否则,一旦重新鉴定,对当事人极其不利。 需要说明的是,案件如碰到车方或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况,法院需要等待新的鉴定结果判决,案件诉讼的时间会拖得很长,当事人需要耐心等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项(三)提交的相关材料(四)检验、鉴定的时间(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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