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意定监护”?意定监护人的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第33条规定了成年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选择意定监护人的制度,以解决老龄化社会中的法律问题。意定监护是指成年人在清醒时选择信任的人,书面指定其在失能后照顾生活并处理财产权利。意定监护需以书面形式确定,必须在行为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且效力优于法定监护。意定监护人可以是近亲属、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如村委会、医疗机构等。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33条的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该法条是对成年人进行意定监护的一个规定,也是我国民法典对于监护制度的一个重要突破,有利于缓解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的一些法律问题。 那么具体来讲,什么是“意定监护”?意定监护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01什么是意定监护? 生老病死乃人生常事,当自己年老了走不动路或者意志不清晰的时候,当然希望能有一个自己信任,与自己关系足够好的人的来照顾自己。 因此不同于法定监护制度,意定监护就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信得过的人,可以是家属,也可以是亲友,书面指定对方做自己失能之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并依约定处置自己的财产和权利。 在进行意定监护时,为保证法律效力,需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意定监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 意定监护涉及到被监护人将来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非常重要,为确保有据可查,减少纠纷,因此必须以书面形式设立。 (二)意定监护协议必须要在行为人意志清晰,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当行为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意定监护人才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行使民事法律行为。 (三)意定监护效力优于法定监护,且意定监护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利益,其可以由被监护人的继承人之外的亲友、组织担任,所以意定监护不影响法定继承。 02意定监护人的范围 (一)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 这部分人群主要指当事人近亲属以外的远亲或者朋友,当然他们需要同意担任监护人且具备监护能力,这时他们可以成为当事人的意定监护人。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组织。 这里法律并未明确“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组织”的范围,因而这个范围比较宽广,主要包括:村委会、居委会、妇联、民政部门、医疗机构、残联等,像养老院、公益组织也是可以担任监护人的,通常来讲,只要具备监护能力的组织,就有权成为监护人。 结语 《民法典》第33条规定,成年人可以在自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与近亲属、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这一规定对成年人进行意定监护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解决我国老龄化社会中的法律问题提供了帮助。意定监护是指成年人在清醒时选择一个信任的人,书面指定其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生活并处置财产和权利。意定监护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协议须在行为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方可生效。意定监护效力优于法定监护,不影响法定继承。意定监护人范围包括近亲属、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和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七章 司法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严重侵犯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撤销监护人资格。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六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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