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约撤销和要约撤回的不同如下:,1、含义不同,撤回从字面上来讲,撤回,简单地说就是收回、取消原决定的意思。要约的撤回,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撤销从字面上来讲,撤销是指由于行为具有瑕疵,因而需要予以纠正,以使法律关系恢复原来状态。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2、发生时间不同。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通知之前;,3、后果不同,撤销要约的一方,需要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撤回要约不会造成损失,故没有赔偿责任。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合同才会成立呢?,合同成立要件如下:,1、合同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且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意思表示的撤回】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