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子关系不能轻易解除。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解除或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依法送养子女而终止。在通常情况下,其相互关系不允许解除。 解除父子关系法律流程 父子关系自然血亲关系,是不能解除的。对于亲生父子关系,在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但是如果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法律关系依法消除。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解除养父子关系协议是否有效 养父子关系可以依法解除。只要是双方当事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了解除养父子关系协议,那该协议就是有效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关系恶化而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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