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后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吗 |
释义 | 起诉后可以增加诉讼请求。 在诉讼中,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的证据,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要求的,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逾期提供的证据,对方可以要求法院不予质证或者采纳。但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如果符合法定情形,对方有权反驳证据,并不承担后果。 起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的流程: 1、调查取证:当事人应当调查取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2、起草诉状: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起草符合法律要求的诉状,明确自己的请求和诉讼事实、理由等,并附上相关证据; 3、递交诉状:当事人应当将起诉状递交至被告住所地或者事发地人民法院,同时交纳诉讼费用。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五日内向起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4、被告答辩: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辩,说明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附上相关证据; 5、开庭审理:庭前准备工作完成后,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辩论,法院可以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查阅证据等; 6、审判裁决: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当事人的陈述和已有证据等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判决或者裁定一经宣告,即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如果当事人想要增加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增加,并且承担相应的后果。如果超过举证期限,对方可以要求法院不予采纳。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和当地法院的规定合理选择起诉时间和证据,避免因小失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被告资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