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证丢失补办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原登记机关或者档案局出具的档案证明;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三张。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原件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