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西玉林身份证异地办理点 |
释义 | 广西玉林身份证异地办理点具体如下: 城站派出所:玉林市玉州区苗园路414-15号; 仁东派出所:玉林市玉州区仁东镇南路21号; 东成派出所: 玉林市玉州区民主中路156号; 大塘派出所:玉林市玉州区大塘镇大塘圩205号; 南江派出所:玉林市玉州区城站路126-1号; 环东派出所:玉林市玉州区香莞路76号; 环西派出所:玉林市玉州区一环北路1010号; 北辰派出所:玉林市玉州区护龙路81号; 仁厚派出所:玉林市玉州区仁厚镇政府路2号; 城北派出所:玉林市玉州区民主北路207号; 西就派出所:玉林市玉州区大南路605号; 城西派出所: 玉林市玉州区西城里B66号; 玉东派出所:玉林市玉州区勤政路39号; 茂林派出所:玉林市玉州区勤政路39号; 名山派出所:玉林市玉州区勤政路39号。 异地办理身份证办理流程如下: 1、受理。申请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取号未满16周岁、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陪同或代办,六周岁以上公民须到场采集指纹,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提交材料,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回执; 2、审核。受理通过后,审核人员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办理条件,当场通过; 3、审批。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即时审批; 4、办结。审批通过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制证并办结。 5、送达。收到领证通知后,按照《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到办理窗口领取证件。如选择邮寄的,邮政速递派送证件。为保证居民身份证件安全,超过六个月未领取的,公安机关将做注销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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